并且新设和并购,在申请海外企业投资备案时,还有这样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并购发展需要我们提供并购尽职调查,而新设则不需要。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境外中资企业(机构)登记表。
3.对外投资的真实性承诺。
4.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加盖公章)
5.尽职调查、可行性进行研究工作报告、投资企业资金来源说明、投资环境问题分析等。(加盖公章)
6.M&A对外投资应提交《海外M&A前期报告表》(加盖公章)。
7.与企业设立或合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受理:根据中国企业发展自身类别向商务部或省商务部主管部门可以提出申请。商务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受理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计:经办管理人员和分管负责人按照工作岗位职责对项目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并由办公室主要技术负责人进行分析审核。办公室经理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等进行初步审查。提出进行初审意见,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复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备案。未同意备案的,应当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不同意初审意见的,提出意见和理由后,将申请材料退回验收窗口。各部门工作负责人进行同意备案的决定后,报分管委领导人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