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非国有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对外直接投资或M&A交易,需经商界海外投资行为核准、国家发改委海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银行外汇登记三个环节(涉及国有资产的企业需经国资监管委员会批准)。
客户境内资金需要正常出境,必须办理ODI,不同的投资主体,不同的程序和数据。
下列事项需要办理深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1.企业需要外商投资汇款,银行需要企业提供汇款操作的相关备案文件;
2.外国子公司的银行帐户需要大陆母公司激活支付;
3.国内企业与国外公司合作创业,或国内公司创业创业;
4.国内公司在国外建立分公司再回国内设立外国企业,开设银行外汇账户;
一般而言,企业申请ODI备案需要商委、发改委的批准,另一部分需要金融局的批准。所需资料包括申请表格、境外投资证明、境外公司注册文件、有关部门审批、董事会决议、升级报告、最近的银行帐单等。
二、关于深圳odi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准备上述的相关资料文件,并将其递交至经贸委窗口,等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投资资金在发证后两年内汇入境外,办理备案核准后须每年进行年报。
2、在获取证书的同时领取一份报到表,在这份报到表中,需要有中国驻被投资地大使馆的登记证明。在将收据交还经贸委之前,表格要求使馆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只需得到商务部和发改委的批准,即可取得境外投资备案。
三、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的定义:
国内企业通过新建、兼并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对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和其它权益。
2.主体和注册时间要求:
主体需要在中国依法成立。但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一年,不能提供经审核完整财务报表的,一般不能获得审批部门批准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对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符合募集资金要求的资金)、海外投资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4、财务要求:
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亏损;净资产回报率最高于5%,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