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备案管理是指投资主体进行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就是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或者提供融资.担保等非敏感类项目。在项目实施备案管理的情况下,投资主体是集中经营企业。
外商投资备案程序:
1.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或者批准,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备案的项目,由国内投资者签署各项文件,经发改部门批准备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收到证书后2年内向境外投资。
3.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存放外汇,由外汇管理部门监督。如投资金额超过五百万美元,应向外管局报告。外汇局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书。
外国投资备案有关注意事项:
1.ODI的申请报告应如何撰写:至少包括下列要素:投资主体状况.项目状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项目的主要内容和总规模.中方投资.资金来源.股权结构等。
2.如果国内企业不投资资产.权益,不提供融资.担保,企业既不需要备案,也不需要提交大型非敏感项目情况报告。
对外投资备案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3.投资于境外的新企业,在境外投资新设的企业,应当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或备案。
4.如何取得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批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答:在办结批准或备案后,央企批准或备案文件通过机要渠道送到来文单位,对无机要渠道的来文单位,我委将在其批准或备案后通过邮递方式寄出。